1月10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全省開展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開展為期6個月的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1月11日,省委召開全省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對專項整治進行周密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圍繞廣大干部群眾關心的專項整治中熱點問題,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采訪了省委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為什么要開展專項整治?
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高度重視作風建設,鍥而不舍、一以貫之糾治違規吃喝等方面“四風”問題,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累計查處“四風”問題5.9萬個,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8.1萬人,處分5.2萬人。2021年人民群眾對治理吃喝玩樂、奢侈浪費等不良風氣成效滿意率為90.95%。但“四風”問題樹倒根存,仍有極少數干部不收斂、不收手,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借吃請之機搞利益交換、在隱蔽場所違規吃喝等問題禁而未絕,損害黨的形象、滋生腐敗風險、影響發展環境,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以解決。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關于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糾治“四風”工作要求,專項整治突出問題導向,突出領導干部,以自查自糾筑基,以監督檢查攻堅,以查辦案件震懾,貫徹監督、辦案、整改、治理,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整治違規吃喝問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記“三個務必”,構建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為我省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提供堅強作風保障。
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是什么?
《方案》明確了當前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的五個重點——
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業負責人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為商人老板“站臺背書”、搞利益勾兌和權錢交易;
領導干部之間違規相互吃請、“組團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請托辦事、說情打招呼等問題;
紀檢監察干部甘做“局中人”,違規接受宴請,接受請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問題;
在企業和單位內部餐廳、私人會所或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等隱蔽場所違規吃喝問題;
違反招商引資、商務接待、公務接待規定,超標準、超范圍吃喝、飲酒。
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規定,省紀委監委將以上五個重點細化為19種情形進行整治: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為其“站臺背書”、搞利益勾兌和權錢交易;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營企業主支付報銷應由自己承擔的吃喝費用;以考察、調研、檢查工作等公務活動為由,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組織單位同事一起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攜帶家屬一同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以拉關系、搞“小圈子”為目的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以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名義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以上下級、同事之間聯絡感情、協調工作為由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以球友會、牌友會等名義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以紅白喜事、年夜飯等為由違規組織或參加飯局;以公務為由違規組織、參加公款宴請;借商務接待、會議培訓之機公款吃喝;在接待中違規飲酒;搞無公函、偽造公函及“一函多餐”吃喝;違規參加同城吃請;提供、接受超標準、超范圍接待;在單位內部食堂、餐廳違規吃喝;出入私人會所或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等隱蔽地點吃請;搞其他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違規組織或參加各類飯局、違規公款吃喝等行為。
專項整治有哪些主要措施?
《方案》堅持教育、監督、懲治、整改、治理一體推進,從五個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深入學習動員。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
全面自查自糾。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對照檢視,在民主生活會上深入查擺問題,剖析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徹底整改。
開展專項檢查。省、市、縣三級聯動,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重點場所、單位及私人會所性質場所、內部餐廳等場所進行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及時發現和查糾問題。
突出從嚴查處。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對頂風違紀違規、隱形變異問題從重從快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堅持糾樹并舉。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堅持破立并進,以查處問題促進遵規守紀、堵漏建制,弘揚優良作風,涵養新風正氣。
專項整治對黨員領導干部有什么要求?
要發揮“關鍵少數”示范效應,當好良好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的引領者、營造者、維護者。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帶頭錘煉黨性,帶頭守牢底線,帶頭防范圍獵,帶頭純潔交往,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各級領導班子成員要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親自安排部署、調度推進,對存在的問題提醒糾正。
專項整治如何把握政策界限?
專項整治堅持嚴的基調,堅持從嚴從實,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長抓長管,對搞權錢交易、頂風違紀、隱形變異問題從重從快查處,對敷衍應付、搞形式走過場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責問責。同時要求精準把握政策界限,例如:正常公務接待、商務接待等與違反規定超標準、超范圍吃喝的界限,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與正常人情往來的界限,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正常履職與違反政策規定說情打招呼的界限,既嚴肅整治違規吃喝不正之風,又保護廣大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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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
第九十二條?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三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零六條? 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2020)
第三十四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一)違反規定設定、發放薪酬或者津貼、補貼、獎金的;
(二)違反規定,在公務接待、公務交通、會議活動、辦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標準、超范圍的;
(三)違反規定公款消費的。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