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現下發《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非考試周期末考試安排表》(具體附后),請各系按此做好相關考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本學期全院非考試周期末考試時間原則上為:13-16周周五下午,其中15周周四下午(15周周五下午三四六級布置考場)。
2.各系必須在考試前一周完成考試命題制卷。試卷命題和格式嚴格按照學院統一規定執行,制作完成的試卷需交由督導辦審查,合格后方可油印。
3.試卷評閱按學院統一規定執行。閱卷教師須在考試結束一周內完成閱卷工作,并通過教務系統提交考試成績,系主任、系秘書及時審核。
4.各系在考前必須根據學校規定對考生考試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的考生由任課教師于考前一周提出,報課程所在系審核,各系匯總后(按統一模板)交教務處審批備案。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均不得參加該門課程的期末考試。
5.凡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試的,可以不遲于考試前一天持有關證明向所在系提出緩考書面申請(按統一模板),經系主管領導審核、教務處審批備案后生效,考試開始后遞交的申請無效。緩考安排在下學期初隨補考同時進行,成績按正常考試處理,緩考不及格者不另再安排補考。對未及時辦理手續的同學以曠考處理,該門課程記為零分。
6.為了嚴肅考風考紀,各系于期末考試前必須召開考試動員會,組織教師、學生學習有關考試的規章制度。要求教師嚴格執行考場制度,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完成監考工作;對學生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考紀、文明考試,增強學生的考試紀律觀念。
7.教師要做好命題保密工作,不得以復習、串講等各種形式直接或間接泄題;教學秘書要加強試卷各個環節的保管。教師和管理人員失職將依據《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修訂)》處理。
8.學生參加考試必須持學生證、準考證,學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該課程以曠考處理。學生違反考場紀律,一經認定將按照《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分規定》從嚴處理。
9.為保證考試順利進行,考試工作嚴格按照考試安排表執行,所安排監考人員一律不予調動。監考老師需認真履行監考職責,以高度的責任心做好考場的檢查和監管工作,凡監考失職的將依據《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修訂)》處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