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2級畢業生清考時間定于5月30日—6月12日,現將清考各項工作安排、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各系必須在考試前十天完成命題制卷工作。清考試卷按科目分開裝袋,試卷袋封面上附該科清考學生名單。試卷由各系部秘書保管,并在考試期間做好出入庫登記。
2.請各系部按照規定模板制作清考準考證。要求每位學生、每門課程考試都必須憑身份證和相應清考課程的準考證進考場。
3.此次考試嚴格按照考試安排表的時間開考,各監考老師提前10分鐘到考場,清查參加清考的學生人數,核對身份證,并在清考學生名單后做好備注標記。未能按時參加考試的學生按缺考處理,不再另行安排考試(各系輔導員負責通知到相關學生及時參加清考)。
4.清考成績送審截至6月15日16:00,逾期未送審者將不予安排補錄。
5.經學院同意可參加清考的往屆畢業生接此通知按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教務處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