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社科聯通〔2015〕23號
各高等學校、省直有關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項目,由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組織申報、評審工作。
二、申報形式:一般項目繼續采取“以成果形式申報”、“以獎代補”的資助辦法,主要資助專題性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
三、申報范圍和條件:
1. 申報項目須是未出版(發表)的最終研究成果(專著或研究報告)。分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其他(藝術、交叉學科)五個專題。申請人一般自行擬定具體題目,并選擇一個專題類別申報。
2.項目申請人(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現工作地點在湖北的單位。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后)從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省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省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省社科基金項目申請。(2)凡在研或已結項的省部級以上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省社科基金項目。(3)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省社科基金項目。
4.申報者須按照《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實行同行專家評審制,實行初評、終評兩輪評審,擇優立項。
五、凡獲得省社科基金項目立項的課題成果,成果出版(發表)時須在顯著位置標注“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六、《申請書》等項目申報所需材料請從湖北社會科學網下載。
七、各單位報送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申報材料應包括:
1.《匯總表》1份(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2.《申請書》1份(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3.《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4份。(課題成果采用統一封面樣式打印,全部雙面印制。申請書中的“課題設計論證”部分附在封面之后,成果之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信息,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4.以上材料電子版打包發至郵箱sklxsb@126.com(郵件主題必須注明“XX單位2015一般項目申報材料”)。
5.每項申報成果的紙質材料(《申請書》及《研究成果》)需用標準檔案袋封裝,檔案袋封面同申請書封面。
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八、受理申報時間從2015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認真檢查申報材料,認真整理匯總相關電子文檔。請各單位組織好本單位申報工作。
聯系電話:027-87813091,87304077
電子郵箱:sklxsb@126.com
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