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院:
根據2021年9月《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文第六點第(十二)條精神: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為做好2023-2024秋季學期退役士兵助學金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與標準
(一)申報范圍:2023-2024秋季學期我校在籍在校且未獲國家助學金的退役學生。
(二)待遇標準: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1650元/人/學期標準發放。
二、申報時間
(一)學生申報時間:9月28日-10月15日
(二)二級院復審時間:10月16日-10月24日
(三)校級終審時間:10月25日-11月1日
三、申報條件及程序
(一)申報條件:
1.基礎條件: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我校在籍在校,且未獲國家助學金的退役學生。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且被學校下文取消其各類獎助學金發放者,取消其申報資格。各二級院備注文號說明。
(二)程序:
1.學生提交退役證復印件及《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類)申請審批表》(附件1),如實填寫相關內容。
2.相關輔導員復核學生材料等信息,確保學生符合申報條件,并填寫《 學院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初審匯總表》(附件2),各二級院資助專員匯總審核,提交學院行政副院長、院長審核簽字后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與教務處復核無誤上報黨委會。
4.校黨委會審定后報送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相關數據提交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資金發放。
四、注意事項
(一)退役士兵助學金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成功方能發放,為確保學生權益,請各二級院組織清查退役在讀學生名單,確保申報無一遺漏。
(二)保留入學資格已退役尚未復學,本學年可能復學學生需各二級院提前聯系,重點關注,確保應申盡申。
(三)為提高資金發放效率和準確度,學生需提供本人準確的農業銀行卡/交通銀行卡卡號。
附件:1.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類)申請審批表
2. 學院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初審匯總表
學生工作處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