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學生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各系:
為防范化解學生安全風險尤其是金融風險,堅決守住學生安全風險底線,切實維護學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全省金融風險隱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和《全省教育領域金融風險隱患大排查工作方案》(鄂教財辦【2019】1號)文件要求,現擬定學生安全風險尤其是金融風險隱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行業風險”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全面摸清學生金融風險底數,有效做好風險防范處置工作,力爭將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維護學生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排查對象:全校學生
三、排查內容
(一)非法集資風險隱患
1、排查摸底情況。各系要定期組織開展非法集資集中排查活動,排查對象要覆蓋到每一位學生,密切關注非法集資入侵校園的形式,警惕通過校園課堂、傳單、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薦等形式吸引學生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2、防范處置情況。暢通校園非法集資舉報渠道,鼓勵學生對非法集資線索進行舉報。一經發現存在參與非法集資苗頭和活動,要及時向保衛處、學工處等相關部門報告,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防止釀成事端。
3、宣傳教育情況。各系要定期組織開展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做到全方位、全覆蓋;充分利用學校課堂、校園廣播電視、宣傳欄、校園網、微信、QQ公眾號等形式,力求通俗易懂、入腦入心,以教育引導廣大學生樹立合理的理財觀念,提高廣大學生對非法集資風險防范意識,消除學生對“非法集資損失政府買單”的誤解和不當期盼,引導學生絕不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4、完善機制情況。各系要建立日常監測預警機制,高度重視非法集資防范和處置工作,根據非法集資防范化解應急預案,發現問題及時向保衛處、學工處等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解釋安撫、維穩化解等工作,加強校園安全防范,避免事態擴大。各系對非法集資問題要實行臺賬管理,對于存量案件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置,處置一項銷號一項。
(二)“非法校園貸”風險隱患
1、排查摸底情況。各系要定期組織開展“凌晨清查行動”,排查摸底是否有學生在校內開展網貸業務,是否在校內進行各類校園貸的宣傳、推銷、代理等;摸排宿舍內是否存在“非法校園貸”小廣告沒有及時進行清理的情況;是否有學生參與“非法校園貸”;是否存在暴力催債、侵害學生權益、影響學校穩定問題;“非法校園貸”風險隱患摸排是否做到無死角、全覆蓋;是否存在“非法校園貸”隱身變異等情況。
2、防范處置情況。系部對學生“非法校園貸”問題是否進行妥善處置;對參與的學生是否及時教育教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撫解釋、維穩化解工作。
3、宣傳教育情況。系部是否定期組織開展“非法校園貸”防范化解宣傳教育工作;宣傳教育活動是否深入學生;是否面向全體學生發放金融安全知識手冊;宣傳教育活動形式是否多樣;學生風險防范意識是否提高。
4、完善機制情況。是否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是否落實放假前“三會兩書”制度;是否執行“非法校園貸”定期報告制度;是否建立“非法校園貸”工作臺賬;是否建立信息收集、線索移送、案件協查聯動機制。
5、金融服務情況。是否組織開展“金融知識進校園”等宣傳教育活動;金融服務知識宣傳教育是否深入學生。
(三)其他風險隱患
1、意識形態安全和網絡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定期召開主題班會;是否定期摸排學生中存在的意識形態安全和網絡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建立臺賬;是否有重點關注對象。
2、傳染病風險隱患。是否建立傳染病風險隱患排查臺賬;是否做到及時上報;是否做好協助處理工作。
3、學生公寓風險隱患。是否定期排查學生使用大功率電器情況;是否做好學生宿舍大功率電器的收繳和處置工作;是否做好晚歸寢統計;是否對晚歸寢學生及時追蹤并教育到位。
4、節假日風險隱患。是否在清明節、勞動節等重要節點發布安全須知;是否開展節假日安全教育主題班會;是否做好假期學生去向摸底登記;是否在假期結束及時核對學生數量;是否對未返校學生及時追蹤了解。
5、學生實習風險隱患。是否定期摸排實習生的具體實習單位和實習崗位;是否建立實習生工作臺賬;是否定期通過各類載體對實習生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是否關注實習生的健康;是否幫助實習生解決就業困惑;是否建立實習生家校聯系機制。
四、工作步驟
(一)全面自查階段(4月24日前)。各系要按照排查內容和工作要求逐一進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建立風險隱患工作臺賬,實行問題銷號制度。認真總結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情況,撰寫風險排查報告。各系于4月18日前將風險排查報告個工作臺賬報送學工鄧杏處。
(二)重點抽查階段(4月30日前)。各系要將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列出清單,限時整改。學工處將對摸排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面100%。對檢查中發現排查不到位、機制不完善、措施不得力等問題,將通過約談勸導等方式,責令相關責任主體限期整改。
(三)處置化解階段(12月30日前)。各系要建立風險清單定期更新機制,分別于4月18日、8月18日、12月18日前將更新后的臺賬信息報送學工處。對排查中重點發現的風險隱患,要逐一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置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妥善處置,切實打好化險為夷、轉危為機的“戰略主動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部署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黨中央和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之一。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積極主動作為,扎實細致做好系部學生金融風險隱患和各項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確保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目標明、措施實、效果好。
(二)深入細致摸排,穩妥有效化解。各系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的風險排查方案,切實摸清風險隱患底數。在排查過程中,要盡量避免因風險排查而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問題發生。針對排查發現的風險隱患,要主動分析研判,制定化解處置方案,及時上報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妥善處置。
(三)健全監管機制,加強教育引導。各系要切實履行管轄內學生的日常監管職責,健全監管工作機制,靈活運用約談勸導、函告提示等手段,采取宣傳教育、督辦檢查等措施,引導廣大學生切實提高金融風險防范意識,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非法校園貸”、宿舍隱患、傳染病隱患等問題發生。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