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有效地處置學生及教工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非法傳教等群體性突發事件,以及有預謀地策劃組織和參與政治性活動,維護國家的安全穩定,保證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許婷
副組長:孫翔 張秋鳴 尤敏 祝小兵
成 員:黨政辦、宣傳部、保衛處、學工處、教務處、后勤服務中心、信息科教中心及二級院負責人。
領導小組職責:
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對全校師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指揮和協調;負責組織執行上級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等相關單位下達的應急處置工作任務。
相關部門職責:
黨政辦:做好相關維護學院穩定的協調工作,以及學校安全穩定信息的上報工作。
宣傳部:做好校內輿論宣傳和對外媒體的聯絡、接待、協調等工作,防止出現歪曲報道等現象。及時發現、處置有害或不利學院穩定的相關信息。
信息科教中心:做好校園論壇等網絡媒介的監控工作。
保衛處:負責控制校園交通等安全秩序,保護現場,防止無關人員參與,避免事態擴大。
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管制和穩定工作。
教務處:負責全院教師的安全引導和穩定工作。
后勤服務中心:提供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保障。
二、工作原則
全校師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除遵照《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維穩工作實施方案》和《武漢信息傳播職業技術學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外,同時遵照以下原則:
(一)控制事態,防止蔓延。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要積極采取措施,將事態控制在校區內,防止串聯,遏制事態蔓延。
(二)相互配合,積極協作。群體性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及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院負責人應及時趕赴現場,各司其職、積極協作,共同做好疏導解釋和勸阻工作。
(三)堅持原則,注重引導。參與處理事件的工作人員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以大局為重,進行正面引導。在工作中保持冷靜,堅持原則、積極引導、有理有節。
三、等級劃分
學校群體性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標準按照《國家大規模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執行,同時,從我校實際出發,根據突發群體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動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由高到低劃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上訪以及實施打、砸、搶、燒等,引發地區、行業性的連鎖反應,已形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以及其他視情節需要作為對待的Ⅰ級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級):聚集事件失控,師生生活區域及校園網等公眾傳播媒介上出現大面積的串聯、煽動和鼓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膨脹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校內出現未經批準的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在校園內發生群體性打架斗毆事件;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甚至癱瘓;以及其它視情節需要作為Ⅱ級對待的事件。
(三)較大事件(Ⅲ級):單個突發事件引發連鎖反應,師生生活區域及校園出現各種橫幅、標語、大小字報,引發在校園內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計聚集人數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群體性事端;以及其它視情節需要作為Ⅲ級對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級):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擴大及連鎖反應并引發聚集,群體性事端呈萌芽狀態。單個性突發事件已引發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校園內或校園網上出現大小字報,呈現可能會影響師生情緒和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發生少數學生參與的打架斗毆事件,并出現串聯跡象由可能引發群體性斗毆苗頭;以及其它視情節需要作為Ⅳ級對待的事件。
四、信息報告和發布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控制、早解決”的要求,建立健全師生群體性非法集會、罷課、非法傳教等事件的預防和預警機制,把熱點問題、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個性問題向共性問題轉化,非對抗性矛盾向對抗性矛盾轉化。
1.二級院負責人、學生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師生之中,了解和掌握師生生活、學習情況和思想動態,有針對性的開展師生法制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幫助師生解決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消除師生中的不穩定因素。
2.二級院負責人、學生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基層研究影響學院穩定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好輿論輿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敵對勢力的滲透,預防敵對勢力利用教育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偶發問題進行炒作和煽動。對有可能引起師生高度關注的國際國內重大事件,特別是對涉及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學生情緒的問題,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動、重大節慶、重大文體活動與發生各類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在落實安全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掌握師生思想動態,加強教育引導。
3. 二級院負責人、學生管理人員對因國家、社會敏感問題或師生學習生活密切相關問題而可能產生的群體性集會事件,應及時掌握動態,并將情況報告主管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力爭將事端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或初發階段。
(二)信息報送制度
1.堅決執行重大情況請示和報告制度,學校信息鏈及師生獲知可能發生師生群體性突發事件的信息后,應立即報告相關領導,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按照有關信息報告程序的規定分級報送。
2.學校對上級部門的信息報送統一由黨政辦報送。
五、應急處理
(一)Ⅰ級事件的處置
1.發生師生走出校門上街進行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罷課等群體性突發事件或校內發生群體性斗毆事件,學校緊急報告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公安部門;學校應立即組織部門負責人、二級院行政副院長、輔導員趕到現場進行勸阻,調查了解事發原因,緩和化解矛盾和焦點問題,穩定師生及其他現場人員情緒,盡快疏散聚集人群;保衛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持現場交通秩序和師生的安全,疏通聚集人數;宣傳部應做好外界媒體的接待、解釋和相關信息的澄清、發布、監控等工作。
2.若勸阻無效,學校有關部門要配合上級有關單位繼續做好穩定和制止工作,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及閑雜人員進入游行隊伍尋釁滋事,防止師生出現過激或違法行為,防止在打架斗毆中出現重大人員傷亡。處置過程中,以做好思想工作為切入點,做到教師學生不停課。
(二)Ⅱ級事件的處理
若事件已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級事件響應程序處置外,學校應及時報告給上級主管部門;相關部門及時深入事發現場,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保衛處嚴格學校門衛管理,控制出入車輛,未經批準,其他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院內,防止串聯和外出集會、游行,防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相關部門負責人、二級院行政副院長、輔導員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黨辦負責信息宣傳和對外媒體單位的聯絡和接待工作,確保宣傳渠道快捷暢通。
(三)Ⅲ級事件的處置
事件發生后,處于局部聚集狀態時,除按照Ⅳ級事件響應程序處置外,學校應按程序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根據已掌握的時間、引發原因,通知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負責人到場。對原因清楚能夠立即處理的問題,馬上依法及時妥善地加以處理;對原因不詳、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對聚集師生進行分隔、疏導和疏散,恢復正常秩序。
(四)Ⅳ級事件的處置
黨政辦、宣傳部、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后勤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敏感和不穩定因素的巡查和監控,發現不穩定因素苗頭時,及時報告,并進行緊急處理,發現非法大字報、小字報、傳單及有害網絡論壇信息時,對張貼者(發布者)立即予以監控,確定其身份,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對大字報、小字報、傳單及有害網絡信息迅速清除,防止擴散。發現非法傳教或其他突發事件苗頭時,學校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對事件原因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及時報告公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進行解決,消除引發突發性事件的根源。
六、善后與恢復
學校在后期處置工作中的重點是盡快查清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決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實質問題,安撫和平靜師生情緒,恢復校內正常秩序。
(一)屬于涉及國家主權以及國際、國內重大熱點問題、種族或民族情感等敏感問題引發的政治性群體事件,后期處置工作的重點是:邀請公安、國家安全機關通過形勢報告會、座談會、講座等形式,加強正確的引導和宣傳教育,組織師生開展法制教育,保護師生民族情感和合法權利,引導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二)屬于學校內部改革中涉及師生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后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師生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落實;對要求合理、一時難以解決的,應作深入細致的教育工作。
(三)對于在打架斗毆事件中受到傷害和損失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傷員救治并處理好相關善后事宜,同時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工作。
(四)對于因師生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依法處理而引起的聚眾鬧事事件,學校積極協助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和處理,堅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
(五)注意方法,積極疏導。對參與或受煽動參與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罷課、打架斗毆等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師生及其他人員,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把教育疏導作為優先處置的措施,貫穿與處置工作的全過程。
(六)加強宣傳教育,完善管理機制。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罷課、打架斗毆等群體性突發事件平息后,學校有關部門應及時對參與者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法的觀念,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七)非法集會及打架斗毆等大規模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涉及單位(部門)應在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反思引發事件產生的原因,形成書面報告,報送領導小組審定。